质量奖|关于开展第七届包头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重要指示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区建设纲要》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包头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区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引导激励各类经营主体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全面加强卓越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提升企业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依据《包头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包府办发〔2024〕111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第七届包头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质量管理卓越、质量提升成绩显著、自主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市场竞争力行业领先、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包头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正常生产经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有关资质或证照;
(二)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管理模式先进,有效运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具备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实施卓越绩效模式2年以上,质量效益突出,具有推广价值;
(三)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居包头市同行业前列;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居包头市同行业前列;
(四)在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科技进步、标准创新、经济社会效益、节能降耗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市长质量奖:
(一)不符合产业、环保、质量政策;
(二)未取得国家规定的有关证照;
(三)近3年有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等责任事故;
(四)近3年参加各级政府奖项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五)近3年在缴纳和代扣代缴税收、社会保险费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有不良信用记录未修复的。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
(一)申报表。各申请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包头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
(二)自我评价报告。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具体要求,主要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包含3年数据和信息,必要时可使用图表,报告文字力求简要,最多不超过3万字。
(三)证实性材料。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中的部分内容需提供证实性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纳入行政许可或强制性管理范围的证书、体系或产品认证证书、主要市场指标证明材料、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年报、荣誉证书等,并加盖公章。无法提供的,请进行书面说明。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发布公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相关单位、行业组织发出申报通知,并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媒体公开发布申报公告及信息。
2.材料上报。申报单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登记注册地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均简称推荐单位)。
3.资格初审。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核实,经核实符合申报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4.资格复审。
(1)申报单位登录包头市惠企利民平台,搜索“包头市市长质量奖”,按提示将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材料扫描成PDF上传。(网址:https://czj.baotou.gov.cn/bthqlm/#/home 。推荐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 ,技术咨询电话:0472-5228570),此项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2)线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应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电子光盘各一份(纸质材料以 A4 纸幅面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报书、自评报告合订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装订,并在每册侧脊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电子光盘包含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WORD或PDF格式文件)。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材料后征求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确定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5.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评审。
6.征求意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评价结果,按得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名,确定拟授奖候选名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7.社会公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评审报告及征求意见情况,提出拟授奖名单,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决定拟授奖名单,由市政府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8.政府授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授奖单位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发布授奖通报,颁发奖牌(奖杯)、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申报组织
各相关单位及旗县区要统筹推进申报工作,通过前期摸底调研全面掌握申报单位的基础条件,严格对照评审标准做好申报动员与资格审查。针对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针对性指导,切实提升申报工作质效。
(二)严格材料审核
建立申报材料三级核查机制,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 申报资质是否符合评定标准;2. 证明材料是否存在造假行为;3. 申报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对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申报主体,立即取消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确保申报信息安全。
(三)规范评审纪律
评审全过程严格遵循《包头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和自愿申请的原则,在组织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严格评审。“市长质量奖”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深化示范引领
充分发挥“市长质量奖”作为市政府质量领域最高荣誉的标杆作用,打造“示范培育-经验推广-行业升级”全链条引领体系:1. 深度挖掘获奖单位质量管理创新实践,形成可复制的标准化经验模板;2. 通过案例汇编、经验交流、搭建行业对标平台等举措,加速先进管理经验渗透转化;3. 联动行业协会构建质量攻关协同机制,培育质量创新联合体,驱动全产业链提质增效。
六、资料下载
《包头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包头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卓越绩效评价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等相关文本请在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cjg.baotou.gov.cn)—“网上服务”—“表格下载”—“质量发展”中下载,或在包头市惠企利民平台(https://czj.baotou.gov.cn/bthqlm/#/home )—搜索“市长质量奖”进行下载。
七、联系方式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537室)
联系人:丁蕾 芦婷 联系电话:0472-5501537
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广场南道6号
电子邮箱:bt_zlk@vip.163.com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7日